吉林省教育厅是主管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负责全省语言文字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高校科研工作,负责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承办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教育厅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指导中小学生德育、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全省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理论武装、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协调并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