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