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馆为国家一级文化馆,与厦门市美术馆、厦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合署办公。是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承担繁荣群众文化、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开展宣传教育、艺术培训、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美术展览与收藏、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传承以及公共数字文化等惠民服务职能。宗旨和业务范围: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文化惠民和全民艺术普及活动;组织、举办、开展文艺要出、展览展示、辅导培训、文艺创作、理论研究、文化交流、宣传推广、艺术品收藏与管理、数字化推广、文化志愿者等公共文化服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保护工作与文创衍生品的研发推广。文化馆现位于厦门市体育路95号文化艺术中心内,总面积28000平方米,设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书法等排练厅、教室、琴房及电子阅览室、非遗展示厅等,并设有大型现代艺术展厅、平面艺术展厅、精品展厅和多媒体展厅等展览厅,其中大型现代艺术展厅面积近4000平方米,层高近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