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信始建于1952年,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不直接从事银行业务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辽宁农信主营业务覆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国内结算;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借记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等多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领域。省联社内设18个部门、6个区域审计中心、12个市级农信(农商)党委,下辖沈阳、大连2家市级农商行、1家市级农联社、27家县级农商行、32家县级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