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是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市残疾人联合会由市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接受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与各县(市)区建立业务联系。主要职责: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培训、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协助管理县(市)区一级残联领导班子,培训残疾人事业工作者。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章、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