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于1955年12月12日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成立,是新中国诞生后在首都北京创建的担负党和国家重要翻译任务的民族语文翻译机构。中心(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法律法规和重大会议的民族语文翻译和同声传译工作,为党和国家及社会组织提供民族语文翻译服务;开展民族语文基础理论、翻译理论和有关特殊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开展民族语文新词术语规范化、标准化研究,提出民族语文新词术语标准建议;开展民族语文信息化研究,参与或承办民族语文信息化相关工作;联系民族语文翻译工作机构和民族语文翻译专家,承担民族语文翻译有关业务交流合作和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